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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关于参加全国城市农贸联表彰活动的通知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单位: 一年一度的全国农贸联评比表彰大会将于7月28日在南京举行,这是全国农贸系统最高规格的表彰,通河市场已有多家商户获得多项荣誉,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协会各单位要积极参加,踊跃报名,相关资料附后,详情可以随时咨询。 李新安:18937989119 卢 班:13608661122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农产品供应链之星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中国农产品供应链发展,宣传和弘扬为中国农产品流通及农产品供应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2021年我会继续启动“2021年度中国农产品供应链之星”表彰活动,对2020年1~12月期间在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活动结果将于2021年7月在江苏南京举办的“2021国际农产品流通产业大会暨第六届中国农产品供应链大会”现场进行公布。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单位奖项 1.2021年度中国农产品供应链之星。 申报对象: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市场、农产品物流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相关新业态等单位。 申报条件: (1)正式生产、经营5年以上。 (2)是固定供应链中的龙头企业。 (3)2020年有可推广和借鉴的成功经验。 (4)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 (5)2020年获得政府相关项目支持及表彰等肯定。 各类别附加条件请参看附件1。 评选名额: (1)农产品批发市场 综合类、蔬菜类、果品类、水产品类、肉禽蛋类、粮油类、茶叶类、干调类、花卉类各1个 (2)农产品批发商 蔬菜类、果品类、水产品类、肉禽蛋类、粮油类、茶叶类、干调类、花卉类各1个 (3)农产品零售市场 农贸市场(菜市场)1个 (4)农产品物流企业 农产品物流企业1个 (5)农产品生产基地 蔬菜类、果品类、禽类、猪羊、肉牛、水产各1个 (6)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 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1个 (7)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 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1个
2.2021年度中国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十佳单位 申报对象:在农产品供应链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市场、农产品物流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农产品服务商等单位。 申报条件: (1)助力农产品供应链建设3年以上。 (2)为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创造良好环境,2020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作为典型经验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果。 (3)2020年积极参加农产品供应链行业交流学习活动。 (4)2020年在稳定供应链、优化供应链、稳定农产品产销等方面成效显著。 评选名额: 获奖名额共10个 3.2021年度中国农产品供应链建设优秀单位。 申报对象:中国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市场、农产品物流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农产品服务商、涉及国际贸易的相关单位。 申报条件: 2020年积极响应参与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工作,在稳定供应链、优化供应链、稳定农产品产销、促进国际贸易及合作等方面形成典型经验,并取得突出成果。 评选名额: 政府部门:1个 行业协会:1个 农产品批发市场:20个 农产品批发商:根据申报材料评审情况确定 农产品零售市场:5个 农产品物流企业:2个 农产品生产基地:2个 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3个 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2个 农产品流通服务商:3个 涉及国际贸易的相关单位:2个 (二)个人奖项 1.2021年度中国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十佳人物。 申报对象: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商、农产品零售市场、农产品物流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等单位的优秀管理者、农产品供应链理论及实操研究专家。 申报条件: (1)从事农产品流通及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服务3年以上。 (2)2020年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成绩突出或本年度在相关支持政策出台、引导和稳定供应链等方面成绩突出或本年度研究成果在农产品供应链建设中实际应用效果突出。 评选名额: 获奖名额共10名 二、申报及评选方式 自愿申报,但须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推荐意见,个人申报可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我会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并对积极申报和参会的组织给与表彰奖励。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材料提交。 1.参评单位及个人根据参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报送材料要对2020年度供应链建设中品类增多、幅度增长、链条扩大、平台协同、效率提高、服务增值等要素着重体现,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晰,可附图片及数据作为补充说明。 2.申报材料需在2021年7月5日前提交至cawa@cawa.org.cn。提交材料包括参评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完整申报材料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申报表的扫描件。 (二)评选。 由评委会对参评单位及个人初评产生入围名单,复评确定获奖名单。 (三)活动结果公布。 1.评选结果将在 “第六届中国农产品供应链之星”颁奖典礼上公布,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表彰。 2.活动结果将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我会网站、会刊、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媒体上发布。 四、活动说明 表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但永红:186-0093-1829(同微信) 贾晓方:186-0088-6290(同微信) 谭婷婷:150-1074-6365(同微信)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农产品供应链之星各类别附加条件 2.2021年度中国农产品供应链之星申报表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
2021年 6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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