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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三农网】 浅谈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时间:2024-12-26
浅谈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 ——以洛阳市偃师区为例 中共偃师区委党校 寇俊杰
当前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抢占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先机,成为各地建设新经济增长极的竞争焦点。传统村落作为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富有利用价值的旅游资源,其开发利用对传承乡村文明、促进文化振兴举足轻重。洛阳市偃师区南山北岭分布着众多传统村落,如何使这些传统村落得到合理有效地保护和长期良性地开发利用,促进传统村落生态旅游业更快更好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偃师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概况 传统村落又称古村落,是指民国以前建村,保留较大历史沿革,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没有较大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拥有丰厚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村落。 (一)偃师区传统村落基本情况 传统村落少则百余年,多则四五百年,历经风雨沧桑得以留存到现在,可根据遗存风貌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窑洞+地坑院+自然风光”为主的传统村落,如山化镇游殿村、光明村;第二类是以明清民居为主的传统村落,如山化镇光明村王家大院、大口镇大口村秦家大院;第三类是以“土坯房+自然风光”为主的传统村落,如府店镇大葡萄峪村(老村)、柏峪村、山张西窑自然村等。目前,最具代表性的是山化镇游殿、光明、新明三个村,2016年被评为“河南省第四批传统村落”,该镇被评为“河南省特色旅游小镇”。 (二)保护与开发现状 1、基本完好。山化镇游殿、光明、新明三个村位于市区东北邙山岭上,离市中心约10公里,紧临314省道和连霍高速东出口,交通便利。村民依崖建宅,田园风光秀丽,是豫西坡岭地区传统村落的典型代表。山化镇光明村王家大院现存两条古街道,共25处宅院,建筑面积23250㎡,前有总门,中间为宅区,村西有防护大寨。宅院群落均为四合院,每处占地面积930㎡,为“四进四合院”。家具多为楠木、檀香木。如顶子床、门窗、过梁多为镂空、浮雕,用料考究,坚固美观,现大部分保留原貌。从沟底到坡顶,层层叠叠,有靠山窑院19处,均为后窑前屋,是典型的窑洞与房屋组合院。游殿村窑院是我市现存较好的窑院建筑群,窑院现存185座,其中靠山院57座,地坑院128座,另外还有独具特色的地下街坊2条。府店镇柏峪村在抗战时期是八路军豫西抗日独立支队后方医院,该遗址现保存完好,有村民居住。周围有20余处老宅,大多为石砌房屋,部分土坯房保存原貌。每逢周末,自驾游游客较多,村内有不少农家乐饭店为游客提供服务。 2、严重残破。传统村落多是民居,以土木结构为主,用砖不多,居住所用,年久失修,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人们有条件改善居住环境,或拆旧盖新,或废弃不用,人们又缺乏保护意识,种种原因导致清朝以前的民居难以保存,遗留下来的村落大多是清末或民国时期,并且破损严重。府店镇大葡萄峪是史家窑村的一个自然村,位于佛光山区半山腰。2006年通过偃师区扶贫工程整村搬迁,现在老村留有20多个院落,这些院落错落有致,散布在绿树林中,民国时期的土坯墙、瓦房顶,石院落等只有少部分保存较好,大多成为断壁残垣、破败不堪。缑氏镇缑氏村、府店镇府北村等留存有部分清末及民国旧民居,分布零散,多数破败不堪,缺少有代表性的古民居支撑。 3、保护开发。游殿和光明村制订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游殿村划定核心保护区23.38公顷,建设控制区47.46公顷,环境协调区62.89公顷。光明村规划核心保护区6.28公顷,建设控制区19.97公顷,环境协调区26.21公顷。每种区域均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奠定了基础,提出了方向。目前,游殿传统村落已列为《偃师区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中“北邙文化传承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游殿村和光明村正在进行开发招投标前期手续准备工作。 4、无人管理。大口镇大口村秦家大院客厅院被誉为河洛平原民居典范,其建筑形式和布局属于典型的三进四合院,占地面积2.8亩,门窗二门安装有木质双扇对开板门,门上浮雕、透雕雕刻精美。该客厅院是偃师乃至河洛地区现存保存相对完好的清代民居之一,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但多年来无人管理,现在日益残破。 二、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有效保护不够。村民普遍对古民居保护意识不强,对它的不可再生性及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古民居房主申请新宅基建房,国家没有优惠政策,村委协调解决能力有限,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房主拆旧建新的势头,使擅自拆除、改建古民居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公共服务不优。传统村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村民生活品质较低,道路、环卫、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差,难以满足现代高质量生活需求。目前,我区传统村落均处于待开发状态,没有相应开发管理主体和机构,没有与旅游相配套的设施设备。 (三)维护经费不足。传统村落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古民居,缺少维护经费,无法得到及时维修而渐成危房。极具开发潜力的游殿村旅游开发不够充分,游客不多,没有给村民带来太多经济收益,古民居房主缺乏古建筑保护的强大动力,导致古民居维修保护难以为继。秦家大院客厅院属木石结构,建筑多、维修规模大、费用高,保护资金及维修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修复难度极大。 (四)宣传力度不强。宣传范围和力度有限,除偃师外知之甚少,其它镇的传统村落仅靠口口相传,主动外宣为零,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景观,如大口镇秦家大院、府店镇柏峪村和大葡萄峪(老村)少有游客。 三、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保护力度,多方协作管理。1、建院立馆,扩大规模。鼓励民间资金投入,把古民居打造成回归自然的家庭旅馆,用以休闲避暑。收购或租赁古民居,建立民俗博物馆、窑居文化博物馆等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化部门要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研究,组织民俗专家、民间团体研究挖掘传统村落文化价值、风貌特色、建筑艺术,为恢复传统村落景观、扩大参观规模建言献策。2、统筹协调,加强管理。土地局加强用地保障,安排专项用地指标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传统村落环境改造建设中恢复水渠、古道、水塘、绿化、古墙寨等所需用地特事特办。文物、规划、镇村党委等部门统筹研究出台《偃师区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方案,从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有人管事、有钱管事”。文物旅游局强化对传统村落文物管理工作,对收藏在村民家中的文物进行登记建档,收购或与收藏人签定文物保护责任状,确保文物安全,还要统筹协调住建局、规划局、文广新局、各镇文化站配合,对全市传统村落进行普查摸底,组织专业人员,搜集整理资料,编辑出版《偃师区传统村落志》。3、明确主体,加强维护。探索实施传统村落村民自保、私保公助、村集体筹资保护、政府收购保护、产权转移、公保私用等多元化保护方式,明确古民居主体。积极鼓励企业和个人认保古民居,或以单体出让、村集体整体出租使用年限等,探索市场运作方式,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在国家或省级文物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修复,最大范围内恢复历史风貌。 (二)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发展目标。1、整体风貌较好的传统村落。山化镇游殿、光明村规划发展要遵循整体性、真实性、以村民为主体、保护和发展相协调、可持续、整体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等原则,核心保护区控制从四个方面考虑:第一、窑院及相关传统建筑保持原貌并展开修缮;第二、严格限制建设活动;第三、严禁进行破坏传统建筑周边环境的活动;第四、现代建筑分步拆迁。迁出部分村民,留下有能力发展旅游业的村民做户主接待游客,保持农民原有的、朴实的生活场景,在院落中布置农具、生活器具及各种乡村道具,恢复旧式农作、耕种、收获、闲聊、聚会等乡村场景。2、艺术价值较高的传统村落。山化镇光明村王家大院和大口镇大口村秦家大院的规划开发,一方面要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修复,并进行室内布展;另一方面要做好古院旅游与附近景区的有机组合。3、年代近规模小的传统村落。府店镇大葡萄峪(老村)的开发,要积极探索“古村落+自然风光”旅游发展模式,树立“保护固态、传承活态、发展业态”的传统村落保护意识,及早申报省级传统村落,积极同旅游业开发商对接,把老旧土坯民房进行改造提升,变废为宝,大力发展山村旅游,与周围山水风光相结合,开辟登山旅游路线,带动贫困户发展农家乐,实现脱贫增收。府店镇府北、曹窑、柏峪村,缑氏镇缑氏村等古民居分散的传统村落,要在重视现状保护的基础上,积极为申报省级传统村落创造条件,同时,利用府店镇的自然风光和缑氏镇的人文景观,大力发展农家乐项目。 (三)改善人居环境,拉长产业链条。山化镇游殿和光明两村相距仅1公里,且都保留了传统村落较完整的空间格局、风貌和街巷肌理,自然环境良好,富有乡土气息,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相对集中,且各具特色,为联合开发提供了有利条件。两村要尽快完善基础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间、网络通信等设施,打通、硬化参观路线,联合筹建电影院、宾馆、图书馆、游客服务中心等公共空间,亮化美化照明设施,使传统村落晚上也能留住游客。结合休闲农业,开发观赏购物、采摘品尝、务农体验、健身娱乐、疗养度假等多种项目,积极引导鼓励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开办特色农家餐饮、窑洞旅馆、传统娱乐、休闲农场等各种旅游业,把吃住行游购娱等各项旅游要素充分整合进来,为旅游发展提供必要配套服务。赋予古村落休闲、健身、娱乐等多项功能,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农家乐突出偃师特产、绿色健康,如偃师银条、翟镇土豆、邙岭红薯、牛庄小米等,让游客来时想吃,走时想带。把农产品变为礼品,把民房变为客房,把农区变为景区。同时,两村要积极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另外,全市传统村落附加值在提高开发过程中要注意打造个性品牌,避免同质同构。如缑氏镇侧重葡萄采摘,山化镇侧重窑居避暑,大口镇和府店镇侧重山水田园等,补农村短板、扬农村长处、美乡村风貌、留田园乡愁。 (四)创新合作模式,共建筹资机制。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创新模式。广泛捕捉信息,瞄准国内“有实力、有经验、有远见”的旅发公司和“懂民居开发、懂文化旅游、懂营销管理”的客商,加大招商力度,努力实现“一招活全局”效果。科学运作,通过PPP模式、银行贷款、民间融资、乡贤助力等办法,有效破解传统村落开发资金不足问题。同时着力在“公司+合作社”的方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产业融合。鼓励引导村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如中草药、土特产、花卉种植等,种植、销售、观光于一体,多产业齐头并进,融合发展。除自身发展外,村民还可成为拿“三金”的农业工人:土地流转景区给“租金”、搞好服务景区给“薪金”、房屋入股景区给“股金”。三是机制共建。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群众和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积极发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支持传统村落发展项目建设,重点争取在外创业成功人士捐款或投资扶持,反哺家乡建设。 (五)扩大宣传范围,突出文化含量。宣传部门要组织宣传团队,抓住“乡愁”“老家”看点,除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之外,还要写好脚本文案,充分利用朋友圈、工作群、公众号、自媒体平台等形式,借助短视频传播手段,全方位、立体式对传统村落进行宣传。在世界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日等专题纪念日,面向社会和公众开展保护传统村落宣传活动。宣传内容要突出文化含量,包括原始村落、配套设施、博物馆、娱乐活动等场景实物展示,与外地旅行社、社会自驾游团队、野旅爱好者团队对接,全方位对传统村落进行宣传推介。依托传统村落,山化镇举行了征文、摄影等专业性较强的大赛,还要扩大宣传外延,举办能让更多普通人参与的节会活动。如采摘比赛、竞技体育、音乐歌会、美食节庆等。同时,适当举办一些省级,甚至国家级的赛事,让宣传与收益形成良性循环。另外,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必须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从满足需求入手,构建“互联网+村落文化”新模式,推进传统村落功能多样化,大力推进“传统村落+旅游+文化+康养”等新业态。传统村落除供人们旅游观光、休闲康养外,作为自然文化教育课堂,对绘画、摄影、影视、文学作品也有着明显的启迪、借鉴及商业作用,如山化镇游殿村、府店镇大葡萄峪(老村)可打造影视基地、写生基地,把与村民生产生活、文化教育相关的表演形式挖掘开发出来,像游殿的肘偶戏、拧“挂面”等都较有传统特色,或整合偃师非物质文化表演,如邙岭高抬、二鬼摔跤、河洛大鼓等,突出文化含量,打造艺术精品,增加发展动力,让游客常来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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