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农产品 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农产品 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的通知
农质发〔202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和安排,我部组织制定了《2020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 险评估计划》,现予印发。请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 2020年5月18日
2020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为摸清农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子,科学评估其风险状况及消长变化规律,满足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全程质量控制、消费引导及科普解 读等方面的技术支撑需求,按照2020年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已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基础和当前需要评估的重点,特 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重点 2020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点 围绕隐患大、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品 种、危害因子进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同时跟进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控技术构建。重点领 域包括粮油、蔬菜、果品、茶叶、食用菌、畜禽产 品、生鲜乳、水产品、食药同源农产品、蜂产品, 以及舆情监测、风险交流、科普宣传与风险评估 技术体系构建等领域,共设置39个农产品质量安 全风险评估项目,其中延续项目32个,新增项目7 个。
二、实施方式
(一)各项目主持单位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要求,做好项目的统筹协调,牵 头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和年度 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分析会商,严把项目实施重点 和工作进度,并负责组织项目年度评价和总结验 收工作。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主持单位的统 一组织下,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风险评估 工作,做好资料收集、现场调查、试点试验、取样 验证、分析研判、综合会商、报告撰写、数据和结 果报送等工作。 (三)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 技术研究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 委员会秘书处)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司要求,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项目的实施推进、技术指导、考核验收、会商研判 和结果汇总报告等工作。 (四)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科普 通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1 解读、风险交流、应急处置项目的单位,按照项目 任务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跟踪研究、分析 评价、科普宣传、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 实施要求
(一)编制实施方案。请各项目主持单位抓紧 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各单 位绩效目标、分工安排、工作进度,以正式文件形 式一式三份于2020年5月24日前报送中国农业科 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中国农业 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进行审 核和技术把关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司。
(二)报送评估结果。请各农产品质量安全 风险评估实验室和技术机构精心谋划,按照实施 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评估研究工作,并按规 定时间将相关数据资料和阶段性评估结果报各项 目主持单位。各项目主持单位汇总形成国家农产 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年度工作报告和项目总结验 收材料,于项目实施年度12月15日前一式三份报中 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抄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中国农 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按照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要求,于项目 完成年度的12月31日前完成各项目的评价验收工 作。风险评估的数据、结果、报告应当按照中国农 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要求 的格式上报,同时在“风险评估项目管理系统”中 填报。
(三)项目成果应用。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 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 安全专家组,积极跟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风险评估结果的综合研判,依托风险评估成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 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农产品质 量安全风险评估数据、结果、报告和相关信息, 未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使用和公开。
各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 请及时沟通联系。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010- 59192353、59191513。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 究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秘书处):010-82106550、8210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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