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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副产品行业协会文件(2021农副字第1号))洛阳市农副产品行业协会文件 【洛农副字2021第1号】 关于加强协会各会员、会员单位、分会活动的自律规定 洛阳市农副产品行业协会是经市民政局正式登记备案注册的合法社会行业民间组织,为了更好地规范经营,服务,造福社会,服务会员,助力乡村振兴,经协会常务会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协会自律规定如下: 1、只有经协会大会审批,正式获得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方为成为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会长、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会员。 2、所有会员,凡三个人(不含三人)以下外联业务或从事协会各种活动皆视为个人私自行为,协会不予认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所有会员外联业务,必须由协会出具介绍信,方为有效。 4、所有会员不得私自以协会名义收受他人或企业资金赞助、礼物,否则视为违法违纪处理。 5、社会各界人士有对在册协会会员监督、举报的权利。 6、协会只有收取会员费、开具会费收据的权利,其他以协会名义开具的票据,皆视为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7、协会所收一切费用,皆通过协会唯一账号:洛阳市农副产品行业协会 开户行:建行洛阳老城支行 帐号:41001526110050208527 转入,其他以个人微信、账号、现金等收费,皆视为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解除协会职务,并通过协会下发红头文件,发布上网媒体曝光。 8、协会目前有花椒分会、疍禽分会、红薯分会、甲鱼分会、牡丹分会、柿子分会、商超分会、大健康分会,各分会外联业务,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另需在开展业务之前一天电话报备协会秘书处(18937989119),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协会将视之为违法违规活动,一切后果由分会承担。 9、以上规定之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望所有会员自觉遵守,做一名合格的洛阳市农副产品行业协会会员。 10、监督电话:18937989119 洛阳市农副产品行业协会 2021年1月1日 |